游泳年卡被质疑“搭配”涨价 国信游泳馆称健身为附赠项目
游泳年卡被质疑“搭配”涨价 国信游泳馆称健身为附赠项目
游泳年卡被质疑“搭配”涨价 国信游泳馆称健身为附赠项目
2024年游泳产品价格明细。(来源(láiyuán):国信会员平台微信公众号(hào)。)
信网(xìnwǎng)6月13日讯 近日,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yóuyǒngguǎn)比赛(bǐsài)池年卡产品价格调整引发消费者质疑。有(yǒu)消费者向信网反映,该游泳馆在今年的(de)产品目录中,取消了颇受青睐(qīnglài)的比赛池游泳单独年卡,转而让只需要游泳的消费者办游泳健身“2合1卡”,且价格有所上调,消费者质疑商家此举(cǐjǔ)涉嫌变相捆绑销售。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工作人员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因比赛泳池过滤系统改进、水质提升等成本增加,因此比赛池的游泳年卡价格上调,而健身项目(xiàngmù)属于免费附赠,并非捆绑销售。
游泳年卡被(bèi)“搭配”健身
据消费者透露(tòulù),在2024年,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yóuyǒng)馆为消费者提供单独的比赛池游泳年卡办理(bànlǐ)服务,价格为3880元。同时,还设有4280元的游泳健身2合(hé)1卡。今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比赛池游泳年卡不再提供。消费者若想在比赛池享受无限次游泳服务,只能选择(xuǎnzé)办理4280元的游泳健身2合1卡。
消费者(xiāofèizhě)张先生对此颇为不满:“我一直在这里办理单独的游泳卡,平时就喜欢来游游泳锻炼身体,根本不需要(xūyào)健身服务(fúwù)。现在突然要多花400块钱(qián),‘被搭配’健身服务,虽然钱不算多,但这明显违背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意愿。”
游泳馆称泳池升级价格上涨(jiàgéshàngzhǎng)
信网查阅2024年青岛(qīngdǎo)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比赛池产品目录发现,除了张(zhāng)先生(xiānshēng)提到的4280元专属游泳健身卡年卡、3880元比赛池游泳年卡外,比赛池还设有价格2280元的专属30次(cì)游泳健身卡,以及3480元的专属50次游泳健身卡。
针对张先生反映(fǎnyìng)的情况(qíngkuàng),信网联系到青岛国信(guóxìn)体育中心游泳馆负责人安女士(nǚshì)。她解释称(chēng),今年比赛池游泳年卡进行了产品优化升级,泳池包括过滤系统改进和水质提升等。出于成本因素的考量,比赛游泳池年卡费用上涨至4280元,健身项目只是作为附赠内容,并非捆绑销售。
她进一步说明:“过去健身(jiànshēn)房是可以单独办卡的,但目前我们已经将健身房划归到易乐广场单独办卡,场地内剩余的一些(yīxiē)健身器材,作为会员的附赠福利免费向会员开放(kāifàng)。实际上,这是消费者的误解(wùjiě),本质上只是比赛池游泳年卡的价格上调,并非捆绑健身售卡。”
不过,青岛国信体育中心(tǐyùzhōngxīn)游泳馆的说法并未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张先生认为,这是游泳馆变相(biànxiàng)捆绑销售的托词。
是否构成捆绑销售要看经营者(jīngyíngzhě)是否有市场支配地位
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比赛池年卡产品价格调整是否属于捆绑销售?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车秋峰(chēqiūfēng)律师认为(rènwéi),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判断是否构成捆绑销售需关注两个核心要件。首先,要看经营者是否具有相关市场(shìchǎng)支配地位(dìwèi),即该游泳馆在当地游泳服务市场是否具备显著影响力或垄断性优势。其次,要看消费者是否无(wú)其他合理选择,若消费者不接受“游泳+健身”的组合销售,就无法获取游泳服务,且经营者无正当理由(zhèngdānglǐyóu)附加此条件(tiáojiàn),进而(jìnér)违背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并排除市场竞争,这种情况下可认定为捆绑销售。
“游泳馆称此次为‘价格调整’,健身服务属附赠内容。若消费者仍可通过(tōngguò)其他合理途径(tújìng)购买(gòumǎi)单一游泳服务,例如选择(xuǎnzé)其他游泳馆,或该(gāi)游泳馆仍提供单独游泳的短期卡等,即便(jíbiàn)价格上涨,也不属于(shǔyú)法律意义(yìyì)上的捆绑销售。但如果消费者仅能通过购买‘游泳健身2合1卡’享受游泳服务,且该游泳馆在当地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即便以价格调整为由,仍可能被认定构成捆绑销售。如果消费者认为游泳馆行为属于捆绑行为,可收集市场同类服务信息(xìnxī)、历史交易记录等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车律师表示。(顾青青)


信网(xìnwǎng)6月13日讯 近日,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yóuyǒngguǎn)比赛(bǐsài)池年卡产品价格调整引发消费者质疑。有(yǒu)消费者向信网反映,该游泳馆在今年的(de)产品目录中,取消了颇受青睐(qīnglài)的比赛池游泳单独年卡,转而让只需要游泳的消费者办游泳健身“2合1卡”,且价格有所上调,消费者质疑商家此举(cǐjǔ)涉嫌变相捆绑销售。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工作人员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因比赛泳池过滤系统改进、水质提升等成本增加,因此比赛池的游泳年卡价格上调,而健身项目(xiàngmù)属于免费附赠,并非捆绑销售。
游泳年卡被(bèi)“搭配”健身
据消费者透露(tòulù),在2024年,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yóuyǒng)馆为消费者提供单独的比赛池游泳年卡办理(bànlǐ)服务,价格为3880元。同时,还设有4280元的游泳健身2合(hé)1卡。今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比赛池游泳年卡不再提供。消费者若想在比赛池享受无限次游泳服务,只能选择(xuǎnzé)办理4280元的游泳健身2合1卡。
消费者(xiāofèizhě)张先生对此颇为不满:“我一直在这里办理单独的游泳卡,平时就喜欢来游游泳锻炼身体,根本不需要(xūyào)健身服务(fúwù)。现在突然要多花400块钱(qián),‘被搭配’健身服务,虽然钱不算多,但这明显违背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意愿。”
游泳馆称泳池升级价格上涨(jiàgéshàngzhǎng)
信网查阅2024年青岛(qīngdǎo)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比赛池产品目录发现,除了张(zhāng)先生(xiānshēng)提到的4280元专属游泳健身卡年卡、3880元比赛池游泳年卡外,比赛池还设有价格2280元的专属30次(cì)游泳健身卡,以及3480元的专属50次游泳健身卡。
针对张先生反映(fǎnyìng)的情况(qíngkuàng),信网联系到青岛国信(guóxìn)体育中心游泳馆负责人安女士(nǚshì)。她解释称(chēng),今年比赛池游泳年卡进行了产品优化升级,泳池包括过滤系统改进和水质提升等。出于成本因素的考量,比赛游泳池年卡费用上涨至4280元,健身项目只是作为附赠内容,并非捆绑销售。
她进一步说明:“过去健身(jiànshēn)房是可以单独办卡的,但目前我们已经将健身房划归到易乐广场单独办卡,场地内剩余的一些(yīxiē)健身器材,作为会员的附赠福利免费向会员开放(kāifàng)。实际上,这是消费者的误解(wùjiě),本质上只是比赛池游泳年卡的价格上调,并非捆绑健身售卡。”
不过,青岛国信体育中心(tǐyùzhōngxīn)游泳馆的说法并未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张先生认为,这是游泳馆变相(biànxiàng)捆绑销售的托词。
是否构成捆绑销售要看经营者(jīngyíngzhě)是否有市场支配地位
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比赛池年卡产品价格调整是否属于捆绑销售?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车秋峰(chēqiūfēng)律师认为(rènwéi),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判断是否构成捆绑销售需关注两个核心要件。首先,要看经营者是否具有相关市场(shìchǎng)支配地位(dìwèi),即该游泳馆在当地游泳服务市场是否具备显著影响力或垄断性优势。其次,要看消费者是否无(wú)其他合理选择,若消费者不接受“游泳+健身”的组合销售,就无法获取游泳服务,且经营者无正当理由(zhèngdānglǐyóu)附加此条件(tiáojiàn),进而(jìnér)违背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并排除市场竞争,这种情况下可认定为捆绑销售。
“游泳馆称此次为‘价格调整’,健身服务属附赠内容。若消费者仍可通过(tōngguò)其他合理途径(tújìng)购买(gòumǎi)单一游泳服务,例如选择(xuǎnzé)其他游泳馆,或该(gāi)游泳馆仍提供单独游泳的短期卡等,即便(jíbiàn)价格上涨,也不属于(shǔyú)法律意义(yìyì)上的捆绑销售。但如果消费者仅能通过购买‘游泳健身2合1卡’享受游泳服务,且该游泳馆在当地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即便以价格调整为由,仍可能被认定构成捆绑销售。如果消费者认为游泳馆行为属于捆绑行为,可收集市场同类服务信息(xìnxī)、历史交易记录等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车律师表示。(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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